好心态 尽责任 能团结
联系电话0971-6135021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单位简介
    • 组织结构
    • 资质证书
    • 办公环境
    • 荣誉证书
    • 企业文化
  • 新闻中心
    • 企业新闻
    • 行业新闻
    • 其他新闻
  • 政策法规
  • 业务范围
    • 工程咨询
    • 规划课题研究
    • 投资项目评审
    • 工程造价咨询
    • 市政工程设计
    • 建筑工程设计
    • 信息化工程咨询
    • 工程监理业务
  • 成果案例
  • 党建工作
  • 人力资源
    • 管理团队
    • 专业队伍
    • 咨询专家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

政策法规

了解相关行业政策信息

新闻中心

  • 企业新闻
  • 行业新闻
  • 其他新闻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本站点击量:435发布时间:2019-04-17 22:05:40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强化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刚性约束,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扶贫局、省政务服务监管局,结合当前扶贫领域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了《通知》,从规范进场交易、实施备案管理、规范代理行为、强化信用监管、加强信息公开等五个方面,对扶贫领域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提出新要求、新举措,着力加强监管力度。
 
二、主要内容
 
规范进场交易方面,要求法定招标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投标,必须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市政工程及房屋建筑类扶贫项目推行电子招标。实施备案管理方面,要求必须招标的扶贫项目招标人在招标结束后,自行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投标情况备案报告,提交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监督平台。规范代理行为方面,要求扶贫项目招标人通过规定平台查询代理企业备案信息,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严守相关规定,为招标人提供优质代理服务。强化信用监管方面,依托“信用青海”网站,建立健全扶贫领域工程项目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价,对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加强信息公开方面,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公开依法必须招标扶贫项目的相关信息。


上一篇: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下一篇:我省发布首部《青海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描访问手机版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公寓2号楼9-10层 电话:0971-6135021  0971-6360260 传真:0971-6360260  邮箱:service@xnsgczxy.com Copyright © 西宁市工程咨询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青ICP备1900018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495号    技术支持:青海达扬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463348045

  •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