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019-03
一、考核认定申报条件长期从事设备工程监理、设备工作设计和制造工作,业绩突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2002年底前评聘工作技术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在设备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和(二)中各一项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学历和职业年限: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连续从事设备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制造或监理工作满25年。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设备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制造或监理工作满20年。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设备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制造或监理工作满10年。(二)业务经历:1、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国家大型基本建设项目重要设备、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重要设备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重要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或监理工作。2、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国家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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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第一章 总 则2第二章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3第三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4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5第五章 法律责任6第六章 附 则1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各城市规划区内实施规划管理、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各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和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规划区、城关镇规划区以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第三条 城市规划管理实行“一书两证”制度,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第四条 城市规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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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第一章 总 则2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3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4第四章 监督检查5第五章 法律责任6第六章 附 则1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科学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和修改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第三条 市、县(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在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做好本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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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第一章 总 则2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3第三章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4第四章 建筑间距1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西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有关规范、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西宁市主城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第三条 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批准的城市规划和本规定执行。2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 本市主城区内的用地(附表一),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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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10月18日发布)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优化建筑工程设计,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建筑工程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依法可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第六条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一)有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二)有组织评标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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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目标、标准和评价方法(2000年3月17日)I.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目标、标准和评价方法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投资建设做出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可行性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使建设项目能够实现国家、社会和项目业主的最佳利益。二、根据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体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经济规律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对项目的市场(或社会需求)、建设规模、技术方案(或建设标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各种风险等充分调查和论证,真实,全面地反映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可供选择的建议。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有关部门关于编制可 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规定,制定具体的质量目标,并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