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青海省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等计价依据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点击量:170发布时间:2017-06-12 16:44:34
青建工〔2017〕278号
西宁市、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15〕1179号)精神,助推我省绿色建筑发展,满足绿色建筑工程计价需要,我厅根据工作需要编制了《青海省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青海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西宁市区)》(增值税版)、《青海省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单价(西宁市区)》(增值税版)、《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增值税版),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上计价依据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17年7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以上计价依据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联系人及电话:冯桂华 0971--6150346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6日